马苏名誉维权案胜诉,被告者须公开道歉,还要赔偿3.5万

今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表示马苏名誉维权案胜诉,被告李某即新浪微博账号为"雾风"的人,因公开发布不实内容被判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道歉,并且需要持续7日,此外还要向马苏赔偿3.5万元,还表示马苏的其他名誉维权案及刑事自诉案都在依法审理中。

随后马苏工作室转发了律师事务所的微博,并表示一些网络造谣者散布大量有关马苏的不实信息,对马苏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马苏的合法权益,工作室已经陆续向这些造谣者提出诉讼。

案件的被告者李某也已经在微博公开道歉,并置顶了道歉的微博,此外被告者还贴出了一封自己手写的道歉信。李某表示自己此前发布的文章是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人为捏造的,并且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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