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颖维护自己肖像权索赔款一百万元的新闻登上热搜,具体原因是杭州的某餐饮公司,未经杨颖本人许可就应用杨颖的照片和签名,来达到宣传他们产品的目的。虽然杨颖一直因为演技和片酬不符为人们所诟病,但是这次维权的行为网友画风一致,大家的一致的支持合理维权。
杨颖自带热搜体质,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就登上热搜,虽然演技经常被人们吐槽,但是人气却一直特别高,关注度在娱乐圈也是数一数二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某些不良企业起了歹心,如此强大的人气和号召力,如果做成广告的话,一定会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吸引更多的顾客来买产品。
所以,该商家不光是在实体店的海报上面用了杨颖的照片和签名,还在微信公众号上面也用到杨颖的照片来宣传。因为,实际上杨颖并没有与该企业有过合作,所以狡猾的商家就用PS技术,将杨颖P在了宣传海报上面。
具体照片如图,杨颖举着该家企业的饮品,并且在海报的右上角还有杨颖的亲笔签名。当然了,这也是该企业用PS技术P上去的。该企业也真是狡猾,为了让顾客们相信,连签名也P了上去。不过,有一句话说得好,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光是签名本身,也算上一种侵权,这样一来,该企业侵权的就不只是肖像一种了,还侵犯了杨颖的姓名权。
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该商家在法庭上还一直在狡辩说,使用杨颖肖像及签名的店面并非是该公司的管辖机构范围,从另一方面来讲那一家使用杨颖肖像的店面,与他们公司无关,属于一个民事主体。虽然这样辩解,但是该公司在各方面的宣传是一样也没有落下,无论是微信上面的公众号还是他们公司的微博账号上,都曾经多次使用过杨颖的肖像来达到宣传的目的。并且也不是不知情的样子,经常在文案中提到成功与杨颖完成合作等字眼。
在法院的调查过程中,该企业发布过的有关杨颖肖像的文章并没有被全部删除,杨颖一方称该公司一共有七篇文章构成肖像侵犯,在法院调查时,还有三篇。所以,虽然店面不属于该家公司的管辖范围,但是该公司的线上宣传也侵犯了杨颖女士的肖像权以及之前说过的姓名权,并且该公司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杭州该餐饮公司在微博的官方账号以及微信公众号上面,公开向杨颖女士道歉,并且,为了尽可能范围广地告知群众,该餐饮公司被要求在线上道歉连续十日。而100万元的罚款也不是凭空决定的,而是通过与杨颖真实合作应有的代言费以及税后所得该有的费用。这次杨颖的维权行为也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可以借助明星效应的间接助力侵权普法。
不得不说,现在的黑心商家胆子真的很大,越是知名度高的明星,引起的宣传范围越广泛,不就越是能够暴露自己侵权的行为吗?如此,既败坏了公司的名声,还要落个金钱两空的下场,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