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温静导读:日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单位在京剧组摄制防控指引(3.0版)》,指导在京剧组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剧组筹备前期,须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防疫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依据审批时间有序组织拍摄,并报市广播电视局备案。未经审批备案核准拍摄的剧组,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拍摄。拍摄期间剧组所属人员须严格遵守市、区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统一指挥,自觉接受健康检查,如实填报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做好健康安全防护各项工作。
来源:首都广播电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单位在京剧组摄制防控指引
(3.0版)
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从严从紧防控策略,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确保首都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单位在京剧组摄制防控指引(3.0版)》,指导在京剧组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坚决落实防疫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在京剧组需成立现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为剧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加强与属地疾控部门的联络与对接,严格按照全市防疫工作统一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拍摄安全
在京剧组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指示要求,切实扛起防疫政治责任,克服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做好剧组自查自纠工作,防漏查、防漏网、防漏洞,严格精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四方责任”,构建全覆盖工作体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持人物同防,及时落实各类人员及物品的疫情防控工作。剧组筹备前期,须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防疫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依据审批时间有序组织拍摄,并报市广播电视局备案。未经审批备案核准拍摄的剧组,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拍摄。拍摄期间剧组所属人员须严格遵守市、区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统一指挥,自觉接受健康检查,如实填报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做好健康安全防护各项工作。
(三)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在京剧组应每天将剧组规模、所属人员健康状况以及与防疫有关的信息汇总上报属地防疫部门。特别要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对入境进京人员、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地区、场所等有交集的人员,按要求及时排查管控并及早报告属地防疫部门。剧组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要求,务必提升防控敏感性,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防疫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管理,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
(四)严格落实设立临时隔离观察点,配备充裕的疫情防控物资
在京剧组须根据摄制场地的布局,在相对独立、远离拍摄主场地的区域设立临时隔离观察点,便于剧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进行临时的隔离管控。
剧组要给全体演职人员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并妥善存放。
二、加强防疫意识,严格人员管控,安全引导摄制工作
(一)加强疫苗接种。在京剧组全体演职人员应做到无禁忌症者“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二)做好流行病学史筛查工作。临时聘用的群众演员、各类演职员、后勤服务人员应主动报告21天内外出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行程不明及14天内有新增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和入境未满21天且未完成7天健康监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剧组。
(三)在京剧组须通报防疫防控规章制度以及官方和媒体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与病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防疫主管部门等报告,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防疫医学常识培训和健康教育,使用“北京健康宝”、“通信行程卡”每天检查所属人员与防疫相关健康状况。
(四)在京剧组摄制人员进入拍摄区域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片场;除正在录制中的演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在交接、操控录制设备时应当使用一次性医用检查手套。除化妆师、服装师外,其他工作人员均应与梳妆者、试装者保持1.5米以上的工作间距。
三、严控摄制现场,确保安全生产
(一)在京剧组摄制场地应具备通风效果好、防疫设备全,场地相对固定,剧组以外人员杜绝进入拍摄场地。剧组人员、设备、车辆等须进行编码登记管理,凭证出入剧组,严格车辆、人员、设备管控,形成信息闭环管理。加强设备、车辆的清点消毒工作。
(二)在京剧组应科学管控拍摄现场,各工种应采取错峰进场,合理选择时段,高效实施拍摄。有效利用闲置区域,分散安排剧组人员,切实消除聚集隐患,确保人员场地安全。
(三)在京剧组须做好用餐工作,所属人员应在指定区域错峰分散就餐,就餐采用分餐制,就餐时切勿相互交谈。就餐地点须提供自来水源和洗手液、消毒液、纸巾等消毒清洁物料。
四、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及流程
(一)响应程序
由剧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措施
在京剧组发生人员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
1.报告流程
第一步,向剧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第二步,报告剧组所在属地疾控部门;第三步,报告市疾控中心等待指示。
2.隔离措施
隔离方式:安排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观察,房间配备防疫物品(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酒精、消毒液)。
隔离人员管理: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不允许离开隔离室,其余剧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防疫部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离开剧组。全体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人员送治:如情况紧急,安排专人专车联系就近社区医院,并做好人、车的消毒。
五、出现疫情时,要以最果断、最严格措施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