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涛百日过后,采伶迫不及待地要求分家产。律师拿出伯涛生前预留在他那里的遗嘱,当众宣读:大意是等崇伟达到法定年龄后,可享有伯涛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一分别给了韵芝和于母。采伶不服,照规矩儿子崇伟是唯一的继承人,凭什么把财产分成三份?大房没生一儿半女,凭什么拿三分之一?爱眉怎么什么都没有?遗嘱中解释,面粉厂有今天的规模,许韵芝出钱出力,功不可殁,得到三分之一的股权,受之无愧。律师接着要解释于母的部份,于母把话抢下,说她知道伯涛的用意,不过她年纪大了,这些股子也带不进棺材,将来谁孝顺她,她就把这三分之一的股权给谁。于母话说到这份上,采伶不好再说什么。但她口服心不服,背地里嘀咕着不公平,表面上却越发的对于母孝顺有加。伯涛走了,崇伟只有九岁,厂里的事,采伶又一窍不通,只有靠韵芝一个人独撑大局。采伶明白,眼下面粉厂少不了韵芝,但又怕韵芝一手遮天,中饱私囊,她必须找个人盯着,全叔是个人选, 上一集 下一集